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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五嚴禁” 五項禁止規定包括: 嚴禁有案不立,壓案不辦,久押不決,久拖不結,違規執法,粗暴執法; 嚴禁接受案(事)件當事人及委托人、利害關(guān)系人的吃請、財物或者安排的旅游、健身、娛樂(lè )活動(dòng); 嚴禁插手經(jīng)濟糾紛,或者違規扣押、查封、凍結、沒(méi)收財產(chǎn); 嚴禁違規干預、插手他人辦案; 嚴禁違規辦理減刑、假釋、保外就醫、取保候審、監視居住或不履行相關(guān)監管職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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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者:貴州夢(mèng)(級別:黔中學(xué)生)日期:2015/1/1 5:26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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